捐赠原则:
自愿捐赠
捐赠者意愿与学校利益统一
无偿捐赠和互利合作相结合
捐赠管理:
上海东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受赠工作,设立在发展联络处,发展联络处是东华大学和社会各界进行联络与合作的职能部门。捐赠资金统一汇入上海东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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