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基金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者:李桂花发布时间:2018-06-01浏览次数:556

       6月1日,上海东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延安路校区校友之家举行。党委书记、基金会理事长朱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基金会监事长金海燕,副校长、基金会副理事长刘春红,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及拟增补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理事长朱民主持。

基金会理事长朱民主持会议


       朱民在会上讲话,对基金会过去一年中在捐赠募集、项目管理、资金运作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绩表示肯定,希望基金会能继续加强治理能力建设,保持当前良好的发展势头,并在继续巩固现有成果的同时,补齐筹集资金等方面的短板。他指出,基金会需加强筹资体制机制建设及筹资战略研究,一方面以加强宣传与基金会品牌建设为切入点,以创新捐赠项目设计、做细捐赠服务为抓手,继续拓宽校外筹资渠道,广泛吸引社会捐赠,健全社会支持长效机制,从而实现多渠道吸收汇聚资源;另一方面立足学校实际情况,营造募资氛围,充分利用学校资源,调动相关学院和部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筹资,助力学校治理不断优化、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巩固和培养学科特色和优势,有效服务学校发展和“双一流”建设。朱民指出,基金会应处理好保值增值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在投资过程中要注重风险管理,力争在实现资金良性循环基础上,提升使用效益,保障基金会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提升基金会的形象与社会影响力。最后,他代表学校感谢全体理事长期以来对基金会工作的支持,希望各位理事凝心聚力,继续为学校和基金会发展出谋划策,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基金会关于增补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的说明》《基金会关于关于增选第二届理事会监事并设立监事会的说明》《上海东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慈善组织)》等十一项议案。会上,与会理事对基金会2017年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就如何更好筹资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展开了积极热烈的研讨。


       根据新修订的《上海东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于当日成立监事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金海燕为监事长。监事会就本次理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就2017年理事会工作出具了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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