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12-31浏览次数:1585


上海东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上海东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是上海东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基金会的日常工作,下秘书处办公室、项目管理、投资管理部和财务部。其主要职责如下:

秘书处办公室

1.协助统筹推进基金会秘书处的整体工作进度,负责秘书处行政办公、人事管理等工作,为理事会、秘书处工作的开展提供各项保障;

2.跟进拟定与修订各类管理制度,经相关审议通过后监督落实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3.统筹策划品牌公益慈善项目,跟进项目管理以及收支事项

4.监督基金会信息公开对外宣传等相关工作

5.协助推进资源拓展、关系维护、品牌宣传以及社会组织评估等工作

【项目管理部】

1.策划慈善项目,组织和开展慈善活动;

2.跟踪捐资到位情况,协调落实协议应履行的义务;

3.按照基金会宗旨和捐赠者的意愿,做好资助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4.建立完整的捐赠档案,适时向捐赠人提供协议执行情况,定期向东华大学档案馆报送目录数据

5.策划组织有关基金的捐赠、授聘仪式活动;

6.基金会与合作企业及捐资人的联系及接待工作。

投资管理部】

1.制定投资活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审批并监督执行;

2.在投资委员会指导下编制基金会投资活动计划;

3.执行理事会决议,具体负责投资活动计划的实施;

4.定期报告投资活动计划进展和执行情况;

5.对投资状况进行监控,包括资金收益和损失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向理事会报告;

6.为投资项目建立专项档案,完整保存投资论证、审批、管理和回收等过程的资料。专项档案的保存时间不少于20年。

【财务部】

1.进行日常财务收支核算,及时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和年度财务决算,准确地提供各种财务信息

2.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提出调正有关资金支出计划的建议

3.建立会计档案,做好各类财会档案的保管工作

4.参与资助项目全程评估、按资助计划控制资助资金支出

5. 加强对财务宏观调控,提出合理调度资金建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

6.严格按照《上海市东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规定运作资金,根据理事会决议,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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